中贷协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按照《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章程》规定,会议将增补第一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副监事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中贷协理事申请条件(参见《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并自愿为中贷协做出更大贡献的会员,均可提出申请,自荐担任第一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副监事长。
二、根据《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章程》和《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增补方案》相关规定,按以下流程增补:
(一)对于自荐担任第一届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及副监事长的非会员代表的会员,自动增补为会员代表。
(二)理事、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代表中选举产生。自荐担任理事、监事的,可作为候选人参选。
(三)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自荐担任常务理事,并在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或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上当选为理事的,均可作为候选人参选。
(四)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自荐担任副会长,并在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或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的,均可作为候选人参选。
(五)副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自荐担任副监事长,并在一届一次会员大会或一届二次会员大会上当选为监事的,均可作为候选人参选。
三、当选新职务的会员,自2017年起按照新当选职务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四、自荐新职务的会员,应填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员自荐职务申请表》(附后)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纸质申请表邮寄至中贷协。
联系人:孟庆轩,电话010-6641693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7层。
邮 编: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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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员自荐职务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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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扫描件 |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