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 “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的通知

来源: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时间:2018-08-10 16: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各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贷协”)于2016年首次组织开展了“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通过各方积极参与和审议、编印分发《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简要事迹汇编》、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向管理部门汇报优秀小贷公司先进事迹等一系列举措,为行业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标杆,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为不断引导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2018年工作要点》(中贷协发〔2018〕8号),中贷协将依托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继续开展“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及条件
  全国范围内经省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参加推介活动:
  (一)成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二)省级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评级为前两等级;如本地未开展监管评级,应具有较高的监管认可度;
  (三)贷款发放回收正常,经营合规,重视社会绩效,且社会形象和声誉良好;
  (四)不存在非法集资、违规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问题,开业至今未受到省级监管机构以及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行政处罚。
  二、组织形式和推介流程
  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制定推介方案及评分标准、小额贷款公司自愿申报、省级协会商监管机构初审、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终审。
  (一)小额贷款公司自愿申报。自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登记表》(详见附件1);2.《“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基本情况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2),上述申报材料均需提交至辖内省级协会,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应盖有单位公章。
  (二)省级协会商监管机构初审。各省级协会负责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根据“打分标准”(将另发至各省级协会)对通过核查的小贷公司进行打分、汇总,向省级监管机构汇报,经省级监管机构认可后,将1.《“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登记汇总表》、2.《“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打分表》、3.各家小贷公司提供的《“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基本情况报告》,统一报送至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应有监管机构或协会盖章。计划单列市可以单报,也可以由本省统一报送。
  (三)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终审。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对各省级协会报送情况进行汇总,在兼顾全国统一和地区差异的原则下,确定获推“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2018)”的名单。
  三、时间安排
  各省级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向监管机构汇报,尽快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所有小额贷款公司,并告知本地小贷公司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协会联系方式等。各省级协会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本通知中的二(二)所列材料报送至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活动。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将于2018年11月中旬确定获推“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2018)”的名单。
  四、后续工作
  (一)中贷协为获推“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2018)”的单位印发证书,并将本次活动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提供给相关管理机构和政府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行参考借鉴。
  (二)通过全国性的新闻媒体等渠道对获推优秀小贷公司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三)组织优秀小贷公司间的交流活动,按照获推优秀小贷公司的需求安排走访中贷协会员单位,邀请获推优秀小贷公司高管等人员为中贷协相关培训授课。
  (四)以获推优秀小贷公司为调研对象,对涉及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及时向行业政策制定部门沟通汇报,反映行业诉求,合理争取政策。
  五、联系人
  中贷协办公室(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秘书处)王誉霖 
  邮箱:wangyulin@china-cmca.org  
  联系电话: 010-66415575;135 5259 5797
 
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 “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登记表

指标说明(附件1)

附件2 “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2018)”基本情况报告

通知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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