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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贷协会:考察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启示录

来源: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       时间:2016-07-27 15:15

近期,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组织部分小贷公司赴日本对日本的贷款业协会、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和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进行了走访。通过座谈交流,使我们对日本消费金融发展历程有了初步了解,该国消费金融的兴起及现状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现将我们学习考察情况及本人的体会与大家进行分享。

一、日本消费金融业的情况

(一)日本消费金融业的发展历程

日本是亚洲地区较早开展消费金融的国家,目前我国的台湾、香港及韩国开展的个人消费金融业务,基本上都是以日本消费金融的经营模式为蓝本,结合本国或地区的特点发展起来的。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百货商店为促销商品开展了按月分期付款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信贷业务,开启了消费金融的大幕。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随着一些民间金融公司开始向消费者发放信用卡,以及美国等外国消费金融公司涌入,日本人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这使得消费金融业务得到快速发展。这期间成立的武富士信贷公司就是以发放小额消费信贷而起家的,在70年代行业整体扩张阶段,武富士公司也获得了同步快速发展,并最终在30多年后成为日本第一大消费金融公司。90年代是日本消费金融业发展比较成熟阶段,此阶段有信用卡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专门开发消费金融这一领域的业务,并有了一些突破和创新。日本的世尊公司其前身是分期付款的百货店,该公司通过分期付款业务开发了仅限于集团公司内部使用的信用卡后,通过与VISA合作发行国际信用卡,从业务上实现了流通和金融的创新结合。日本消费金融发展到2003年,市场达到了一个顶峰,其贷款额达到12兆日元(约合人民币7,920亿元,日本人口是1.27亿),实现独立上市的日本本土公司就有9家,当时最大一家公司市场份额约占全行业的15%

根据对方提供资料显示,日本消费金融市场由于法律的限制及需求不旺等原因,从2003年后呈快速减少趋势,截止到2015年末全行业贷款余额为2.5兆日元,只相当于2003年的21%。贷款机构数量也由2003年的6060家锐减到444家。目前日本消费金融业务已趋于饱和,并形成由少数公司垄断的局面,奥瑞克(Oreco)公司、爱可梦(Acom)公司、普罗米斯(Promise)公司这三家最大从事消费金融的公司业务总量约占70%的市场份额。

(二)良好的信用体系成就了日本消费金融业务

我们访问的行业协会和机构都提到日本信用机构对消费金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了解,目前日本有三大信用服务机构CIC(日本销售信用信息中心,会员包括信贷销售公司、家电信贷公司、流通信贷会社等)、JICC(日本消费征信服务平台,是由33家区域性个人信用信息中心共同组建的全国消费信贷征信联合会)、BIC(是日本银行个人信用信息中心)。CICJICC是为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的,而BIC是专为银行提供信息服务。信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使消费金融公司在三方面受益。首先是解决了借款人过度借贷,降低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风险和损失。CICJIC两大机构能将借款申请人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息比较全面的汇总,基本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每家贷款机构都将从两大信息机构获取的信息,作为能否为申请人提供贷款或提供多少贷款的重要依据。第二提高了贷款机构的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借款申请人首次提交材料申请借款后,贷款机构一般会用40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人工+系统审批。借款申请人得到借款并履约还款后,如再次申请借款,系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自动审批和出账,全程时间一般约为12分钟。第三提升了贷款机构的服务水平。征信机构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信息以及高效的服务,也促进了贷款机构的风控工作,使贷款机构的贷款审批和业务系统得以完善,使得全行业的服务水平得以整体提高。

我们认为,日本同业征信业从1972年第一家从区域性向全国性发展,从分散走向联合,从封闭走向跨行业,实现了行业信息的共享。日本征信业是市场自发、自愿的基础上发展而成,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这也体现了日本行业自律机构的完善,同时日本征信业以为会员共享的方式,实现了对消费金融机构的保护。

(三)日本消费金融有关的法律保障

日本消费金融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借款人过度借贷,贷款利率过高(有的贷款年化利率在60%甚至更高),催收时甚至用黑社会手段等。由于上述问题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不断加大,也促使日本开始从立法层面保护消费者,维护业界秩序。2005年日本制定了《贷款业法》,2006年制定了《利息限制法》,2008年制定了《分期付款销售法》。就我们了解上述法律的主要内容做一介绍。

1.《贷款业法》。也称《贷金业法》,其主要规定了贷款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性质,并要求从事贷款业的机构必须进行登记。该法出台后取缔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放贷机构,由于是强制登记制,使得一些具有黑社会背景的公司被排除出市场。

2.《利息限制法》。规定了年化贷款利率不得超过1520%,超过部分无效;贷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年收入的1/3。根据这部法律的规定,日本最高法院又强令所有消费金融公司以15%的标准,将以往多收取的部分退还给借款人(至今日本仍有律师代理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主张这部分权利),这条法令的出台令许多贷款机构倒闭。如曾经最大的贷款机构——武富士公司。目前日本存在的许多消费金融公司,也都是在这条法令出台后为实现自保,通过合并或被收购的方式生存下来的。

(四)日本消费金融公司的情况

1.业务分布。日本的消费金融公司其贷款对象全部是个人,消费金融公司就申请人的消费需求,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放贷款。日本消费金融机构目前有两类,一是从事信用卡业务的,该类机构占有整个消费金融市场约80%的份额。借款人取得信用卡后,可以直接消费或提取现金,贷款机构对信用卡借款用途不加以限制。这类机构通过遍布街巷的自动柜员机完成申请人资料的上传、系统审核及出账,全流程基本实现了自动化。二是分期付款业务,借款用途是借款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珠宝、手表、家电、和服、住房维修、学费、美容等,分期业务占消费金融市场约20%的份额。

在日本大部分信用卡公司是生产厂商或商家投资或控股的,如普罗米斯公司由三井住友财务控股,爱可梦公司由三菱财团控股,其主要目的是为其产品进行促销。消费金融总额中,大部分是无担保的贷款,约占60%的份额。

2.市场推广。在日本的很多街巷均能看到贷款机构的自助柜员机,其数量不少于我们见到的银行ATM机。各类消费金融公司为拓展业务扩大市场份额,除设立自助柜员机外,还通过自建网点或通过与食品店联合发方式建立营销渠道。总之消费金融机构已将触角深入到社区,覆盖到日本人生活的大部分领域。例如奥瑞克公司加盟的会员就有990家,爱可梦公司有贷款门店达到1085家,普罗米斯公司的自动签约机有1122台、自动ATM机有1122台,合作ATM机有61129台。

3.贷款质量。对于我们提出的收益、贷款质量或损失率,我们认为日方回答得不令我们满意。通过对方提供的一些财务数据,我们也能得到一些答案。以奥瑞克公司为例,该公司20153月末的投资回报率达到7.2%,利润率达到8.73%,其负债率达到94.93%(不含或有负债)。由于日本消费金融公司除可发放消费贷款外,还可以为申请人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其融资比例较我国小贷公司要高。综合各种因素,本人认为日本的消费金融公司较我国的小贷公司相比收益率普遍不高。

(五)日本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本人认为,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已到了瓶颈期,其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有限。

一是从2003年的顶峰跌至现在的低谷,期间相关法律的出台重创了消费金融行业,从此使该行业一蹶不振。

二是需求不足。日本人口老龄化严重,65岁以上人口已超过总人口的1/4,预计2055年这一比例将达到40%,届时人口将从1.27亿减少到9000万。由于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必然减少,同时日本已经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期。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是在职人员工作稳定且收入丰厚,这时期的大众由于对未来充满信心,其消费能力必然很强,因此通过借贷用明天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是这一时期很多人的做法。目前日本经济一直处在长期低速期,虽然“安倍经济学”在前几年对刺激日本经济有一定效果,但未能实现长期延续。日本很多公司甚至出现了原有公司定期内部员工的公款消费等福利已被取消,部分在职人员以旅游视作奢侈生活,更有原部分高消费人群通过典当方式将珠宝、手表等变现以弥补家庭收入的不足。因此说日本由于经济长期不景气导致了消费者生活质量降低,从而形成消费或超前消费的需求不足。

三是市场已趋于饱和。由于日本人口有限且已经过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大众消费欲望已比较有限,购买享受型商品或服务在大幅下降。经了解,日本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利率最低有的在年化4.85%左右,部分公司甚至对首次借款的客户实行免息政策贷款,利率低一方面说明市场竞争激烈,更说明需求有限。

四是业务收入普遍来源有限。根据监管要求,日本消费金融公司除利息和担保收入外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大部分企业集团、厂家或银行控制消费金融公司的目的是为其产品、商品或服务进行促销,因此这两方面原因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面小、收入有限。

二、日本消费金融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此次日本之行虽然接触的机构不多,但我们走访的机构都是日本消费金融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因此我们可从概览中看到日本消费金融的端倪。日本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及其现状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思考国内小贷公司如何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一)抓住经济发展机遇顺势而为

日本的消费金融行业在80年代至2003年大发展,正是其本国经济迅猛发展时期。此时市场商品充裕,各类企业经济效益较好,人民生活水平得以提高,民众对未来充满信心,因此消费欲望强烈,一部分消费群体中出现了提前消费甚至过度消费。我们考察期间对专门经营二手商品的“大黑屋”实地走访发现,“大黑屋”中出售的部分奢侈品如珠宝、手表等有许多是消费者在经济繁荣期购买的,这部分消费者中有的因生活拮据,通过“大黑屋”将这些商品变现。目前我国整体上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期,与日本当年情况相似。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也有很大改变,尤其是80年代后期出生的人群,虽然财富基础不够殷实,但其购买力强追逐时尚,因此这部份群体中有很多人有借贷或分期方式融资购买大额、高档商品或服务的愿望。作为小贷公司,尤其是北京市的小贷公司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设计出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在消费金融领域不断探索。

(二)已有市场的深耕细作

目前多数小贷公司还是在等客户上门,另有部分小贷公司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寻找客户资源,总体上小贷公司都认为客户资源少,尤其是优质资源匮乏。在这里,我将听到的一个消费金融公司开发客户的案例供大家参考。我们到达日本后,地接旅行社派来的导游是一名中国人,导游听说我们是来自小贷行业的考察团时,给我们讲了他亲身经历的日本消费金融公司开发客户的故事。大约在十多年前,导游在日本留学时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公交站,离车站很近有一对夫妇开了一个小饭馆,小饭馆虽然很小,但因与公交车站和小区都很近,因此每天生意不错。有一天,有自称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人找到这对夫妇说,我在附近观察了几天,你们饭馆的生意不错。如果你们能向我们消费金融公司借款50万日元,用借款把旁边的两间房子租过来,再重新装修后,继续保持你们饭馆饭菜的风味,通过我的计算,在你们逐步归还我们本息的情况下,你们赚的钱一定会比现在的多出多少多少,我还帮你们设计了装修方案。这对夫妇在消费金融公司人员的说服下,经过认真考虑,向金融消费金融公司借款50万元,按照消费金融公司设计的方案增加了营业面积。果然,营业面积增加后,收入较以前有很大提高。几年后这对夫妇不但按期还款,还积攒了较多的存款。现在我们的小贷公司对客户只关注还款、还息情况,很少过问客户的经营,很少核实其经营现金流,对客户存在的问题根本不了解。通过这个案例不但使我们看到差距,也说明我们的市场竞争还不够充分,进一步深挖身边的资源,精耕细作才是根本。

(三)注重信息化建设

日本的消费金融公司能迅速为借款人提供资金,是依据CICJICC两家机构提供的信息,利用系统评审方式完成的。而CICJICC的信息都来自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将本单位发生的客户借贷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完整地上传到信息库中,信息共享机制为消费金融公司决策贷款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也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反观我们北京的小贷公司在信息方面就显得重视不够。小贷协会在金融局的支持下与人行通过艰苦的沟通,在2014年得到33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名额,时至今日只有两家公司实现可查询个人信息的资格,大部分小贷公司因不上传信息而得不到信息的查询资格。由于我们小贷公司经营的商品是钱,是以发放贷款为业,最重要的就是管控风险。全面完整掌握当事人信息,是防止当事人过度借贷或过度担保行为的发生,而解决信息不对称最重要的不是抓取信息,是信息分享。因此我们小贷公司应尽快将历史信息上传到征信系统中,防范当事人道德防线,同时为小贷公司今后开展小额、无抵押的消费类贷款积累信息数据。

(四)债项收入不能成为小贷公司唯一收入来源

日本的消费金融公司之所以出现发展的瓶颈,除了市场饱和等原因,经营范围单一是影响其发展的桎梏,我们小贷公司应深刻认识这一问题,从现在开始在坚持开展小额贷款的同时,积极思考不断探索,不要将当事人只当做借款人或保证人,应将他们当做用户。这样才能实现业务多元化,才能实现协会提出的把小贷公司建设成金融综合服务公司的目标。

(五)多种方式加快消费金融领域的布局

由于北京市功能定位等原因,小贷公司开展消费金融应是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应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迅速布局,加大他人复制和替代的成本。我们可采取的措施可有以下几种:

一是建立科学的风控模型。日本消费金融之所以迅速为借款人提供资金,除了有足够的信息数据作支撑,自助柜员机作用,系统化评分评审是关键。我国的互联网发展速度和覆盖范围不比发达国家差,同时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体系也较为完善,因此如在我国开展消费金融可无需自助机具,我们缺少的就是有足够的样本建立比较科学的风控模型。这方面,需要我们小贷公司共同努力贡献信息数据资源的同时,提出更多有效风控评估和管理方法,降低客户违约率,提高决策自动化,降低人为因素的干扰。

二是和厂家、商家紧密合作。日本消费金融就是实体企业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的方式,实现促进销售为目的发展起来的。我们小贷公司开展消费金融采取与厂家、商家的合作,不但可以实现他们促销的目的,更可实现小贷公司实现业务收入多元化的目标,即通过促销商品获得收益,而不单纯赚取利息。这在债项市场竞争已白热化时期,是小贷公司获取稳定收益极为重要的手段,其中的关键是选择好目标市场和切入点。目前协会已和机构研究这方面的工作,在总结经验后会在会员单位中逐步推广。

三是布局进入社区。将当事人作为用户,应落实到行动上。小贷公司进入社区,才能为用户提供更直接、更有效、内容更丰富的服务,也是小贷公司与用户保持粘性的必要手段。

四是行业团结起来抱团发展。随着银行业务的下沉,P2P业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小贷公司的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单凭一家公司以单兵作战的方式将无法应对市场的竞争。发挥行业优势,以集团方式发展值得实践。以此种方式发展不但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还可以实现业务资源的共享,同时开可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如行业的互联网共享平台和云存储等。

日本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我们小贷公司解决生存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更为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思路。小贷公司目前面临资产质量差,人员综合素质低,业务资源少等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提前思考,不重视对未来的规划的结果。面对危机和挑战,我们应正视问题迅速行动起来,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主动调整夯实基础,在消费金融领域深入实践,以贷款业务为基础,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小贷公司向金融综合服务公司的转变。

作者:北京市小贷协会秘书长 张连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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