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简述“营改增”对小额贷款行业的影响

来源: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时间:2016-04-01 15:04

近日,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及其对小贷行业的影响,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邀请毕马威公司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以下简称“36号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从201651日起,将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服务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等纳入增值税体系。小额贷款行业作为金融服务及保险业的一类,一般纳税人适用于6%的增值税税率,但可以抵扣取得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适用3%征税率,不得抵扣进项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虽然增值税适用的销项税率名义上比营业税体系上升了1%,在向客户收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销项税负上升约0.66%,同时再考虑取得进项税的情况,实际税负上升有限。营业税体制下,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税在营改增后也得以延续,但是实践中,不同地方的税务机关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则存在不同的认定,小额贷款公司如果存在此类业务,应与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积极沟通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通常为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其利息支出以及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及咨询费支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相对其他行业而言,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额外收取销项税或提高客户收费的方式来转嫁增值税税负可能较为困难。

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融资成本,以及开展业务发生的相关费用,而纳入营改增范围后,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贷款、金融资产售后回购、第三方抵押借款等方式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成本均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开展业务的相关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人工费用、福利费用、交通费用以及业务招待费用等亦不能抵扣进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费用通常包括固定资产与物料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咨询服务费用和住宿费用等,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进项抵扣比例相对较低,需要加强对进项税的管理,通过加强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进项发票管理等方式提高进项税抵扣比例和拿票率,做到进项税“应抵尽抵”,进一步降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此外,由于小贷行业首次纳入增值税体系,增值税管理相对营业税而言更加复杂、更加严格,合规难度更大,税务风险也更高。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加强增值税合规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申报的管理。同时还应注意对原有自动化业务系统、财务系统等进行增值税适应性改造,以确保在51日之后实现从营业税到增值税的顺利过渡。

另外,针对小贷行业“营改增”后的财会税收问题解析、税务风险防控等专题,中贷协将于4月中下旬在北京举办面向会员的研讨交流活动,具体安排请会员单位关注协会网站(www.china-cmca.org)及微信公众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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