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起,广东省在粤东西北地区12市、20县(市、区)开展以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以及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八项行动”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工程,即实现所有行政村“信用通、站点通、服务通”,并纳入2015年广东省十项民生实事之一,极大提升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普惠性。重点工作主要有:
一、加强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多层级征信中心建设和信用村创建,截至2015年3月末,全省云浮、茂名、梅州、惠州、河源、湛江6个地市已挂牌成立市级征信中心;20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启动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建设,13个试点县级综合征信中心建成使用,录入居民信息超过90多万条、企业或个体户信息超过16万条;创建信用村1798个,信用户实际贷款58749万元。征信中心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村信贷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也在社会上形成“失信受约束、守信得激励”的机制,全面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
二、深入开展金融基础服务“村村通”工程。在农村地区广泛设立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和助农取款点,推动现代化金融服务向农村基层乡镇延伸,使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利全面的金融服务。截至2015年3月末,试点地区已全部启动了具有农户征信、金融知识宣传、小额贷款受理、保险代理、一般金融业务办理等多功能的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建设,已建成服务站1879个,部分试点县(市、区)实现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全覆盖;建成助农取款点4165个,安装助农取款机5733台,累计方便群众取款近6亿元,有效节省了农民取款成本,加快实现了基础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三、创新农村普惠性金融产品。运用“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的模式,用足用好农村有限的担保资源,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全面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农村信贷产品,丰富和满足了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截至2015年3月末,试点地区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累计发放各类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17.6亿元,涵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多种项目;9个试点县(市、区)设立总额8510万元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担保基金,累计发放贷款9954万元;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落实担保资金超过14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3亿元;14个县(市、区)启动了金融扶贫贷款项目,发放贷款7295万元,贴息166万元。各地还根据农户和农村企业信贷需求特点,创新发展了红色党员创业贷款、电商创业贷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救灾贴息贷款、贫困户低息贷款等各类创新信贷产品,有效激起了农民的创业热情。
四、建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为加大农村普惠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省财政从2015年起3年内专项奖补不超过3亿元支持试点地区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目前,2015年专项资金具体分配计划已经公示。各地也从专项奖励、财政贴息、风险补偿、考核激励等各方面,对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包括设立市、县两级共享的农村金融建设激励基金,大力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发放农民信用贷款,并对各种自然灾害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补偿,推广“政银保”合作模式发放农业贷款,运作商业保险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等等。此外,为提高农村产业化发展水平和农民防范风险的能力,各地还积极引入农业保险机构,扩大农业保险业务项目,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提供大额补充保险,使农民群众在尽可能少出钱的情况下,得到更多的保障。
附件1
抓监管、重服务,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推动小额贷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广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经验
广州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5年多来,在省、市两级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密切关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新动态、新需求、新趋势,结合全市实际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需要,贯彻“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风险防控”的原则以及“扩面提质、强化聚集、打造品牌、严防系统性风险”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组织创新、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监管创新,全市小额贷款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6家,注册资本达131.5亿元,2014年末,贷款余额达153.6亿元,全市三分之二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广州民间金融街集聚,中国民间融资(广州)价格逐步形成。小额贷款行业作为普惠金融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在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探索监管和服务措施创新,实现小额贷款行业稳健规范发展
(一)建立全方位的日常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创新发展是金融第一要务,风险防控是金融第一责任。市金融局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广州实际,编制出台了《广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性地提出了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账户监管、第三方审计和社会监督等5个方面相互结合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措施。2014年,我市越秀区牵头编写了《广州民间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手册》,作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的操作性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了各区金融工作部门日常操作层面的监管措施、手段和程序,为基层监管人员更好地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便利。
(二)市区联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市、区联动机制,市金融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区金融工作部门承担日常监管的具体工作。具体包括:在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时,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股东及高管人员资质,从源头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素质。制定主监管员工作办法,由主监管员负责对所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各项监管措施,并编制监管档案。每年由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两次现场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的账户数不超过5个且每月报送银行账户流水,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挂设市区两级金融工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全年召开两次监管工作会议,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这一系列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强协调,强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高管培训。市金融局组织编印了《广州小额贷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召集各区金融工作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和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开展培训。二是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我市已推荐了7家优质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首批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试点机构,目前正在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开展接入前准备,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三是制定并落实风险补偿政策。2013年广州市出台《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小额贷款业务给予风险补偿补贴,2014年共有14家小额贷款公司申报,补贴金额合计215.2万元。
二、建设民间金融功能区,探索融资价格指数创新,引导区域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一)建设民间金融功能区,强化小额贷款行业聚集效应。
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和我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安排,依托素有“广州金融发源地”之称的长堤大马路,建设了国内首条民间金融街。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开发,目前民间金融街内共入驻小贷公司46家,各小贷公司立足小微、扶持实体,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 目前,街内配套服务机构已较为完善,设立了金融审判庭、金融街综合服务中心、民间金融博物馆等配套机构,为小额贷款公司集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配套环境。金融街自建成以来,已接待来自加拿大、美国、香港、澳门及国内兄弟城市参观学习843批次5551人。省内外一些城市纷纷借鉴广州的做法,打造当地民间金融街。随着金融街扩容提质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未来街内类金融机构数据数量预计将达到200-300家,将助推金融街加快打造成为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民间金融集聚基地。
(二)探索融资价格指数创新,引导区域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为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依托民间金融街信息管理平台,汇总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数据,通过规范流程编制形成民间利率“广州价格”,每日在街内终端电子显示屏、金融街网站和各类媒体进行发布,包括利率、费率走势图,实现了民间融资价格的公开透明。并研究开发了小额贷款利率指数和民间金融景气指数,对实时了解小额贷款行业的运行态势,观测和判断民间金融宏观经济波动状况,起到了风向标作用。
随着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多及业务规模、样本数据的不断扩大,民间融资“广州价格”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正不断提高,对民间融资价格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平抑作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利贷行为,在规范民间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探索融资渠道创新,有序拓宽融资途径
2013年10月,广州立足现实,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创设专门服务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机构——小额再贷款公司。由广州金控集团主发起设立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公司正式开业经营,注册资本10亿元。立根再贷款公司的成立,一方面打造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池和资产交易平台,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做优做强;另一方面打造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风险识别器和市场稳定器,分散单个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维护广州小额贷款行业整体安全稳健运行。截至2014年12月末,广立根再贷款公司累计放款32.01亿元,回收16.55亿元,贷款余额15.45亿元。开局良好,达到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境的预期效果。
此外,广州市依托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在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发行私募债、实施资产证券化等方面也加大创新力度。
附件2:
坚持有为监管 促进小贷发展——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经验材料
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坚持有为监管,扎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5年3月底,全市小额贷款公司16家,注册资本金19.02亿元,融资余额2.15亿元,未分配利润转为放贷资金0.95亿元,可放贷资金22.1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339笔,金额175.98亿元,贷款余额21.62亿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成倍增长,贷款规模逐年扩大,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了小额贷款行业对我市民间投资及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缓解了“三农”及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做法
汕头市在十个方面主动有为落实监管和引导,促进全市小贷公司稳健发展: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力量。2012年2月,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和市编委办联合发文,要求区县一级设立金融监管部门。目前,各区县都成立了金融局(办),配备了专职人员,区县工作机构基本完善,上下联动的小额贷款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建立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为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认真结合汕头市实际,先后制订了《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岗位职责》、《设立与变更审批制度》、《非现场监管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监管信息通报制度》等五项市级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审批与监管行为。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行业合规经营。采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通过非现场监管系统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常性监测,及时提示风险,发现、纠正问题;每年组织二次现场检查和若干次专项排查,挖掘亮点,推广经验,及时遏制问题苗头,推动行业不断完善。
四是严把准入关,稳步推进试点。根据各区县经济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平衡全市试点布局。注重公司质量,对股东实力、经营团队素质等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本着“成熟一家、设立一家”的原则,不片面追求数量,稳步推进机构设立,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实力和素质。目前,全市16家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企业或参股股东中,有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经营团队主要负责人全部有银行分、支行长工作经历。
五是引导增资融资,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增资、融资工作,到目前有的公司已经增资3次,共有4家小贷公司办理增资9次,金额4.2亿元;有4家小贷公司获得融资,融资总额6.75亿元,余额2.15亿元;有7家小贷公司经报批将未分配利润转放贷资金共0.95亿元。
六是开展经验交流,推动行业发展。每季度组织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座谈,介绍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互相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提高。组织新设立的公司管理团队到经营管理规范的小贷公司现场学习取经,并及时跟踪检查指导业务运作流程等情况,使新设立公司迅速走上正轨,在较短时间跟上行业的管理水平。
七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行业内优秀高管谈经验、监管人员谈制度解读及监管重点、细节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小额贷款公司高管和业务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
八是开展风险评级,实行分类监管。每年对全市经营满一年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评级,实行分类管理,对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小贷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各5万元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小贷公司增加现场检查频率,不断提高监管实效。
九是出台政策,扶持发展。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注重政策引导,2013年7月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2013年至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三年共发放市级小贷公司扶持资金550万元。
十是成立协会,引导自律。为促进我市小额贷款、融资担保两类机构依法合规稳健发展,2014年6月,成立汕头市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协会,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组织高管外出参观学习及各种行业性交流活动,使各公司开阔视野,充分交流经验,有效促进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体会
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立足本市和行业自身特点,不断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实现主动有为监管,有六点工作体会:
一是必须引导主体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坚持小额、短期、快速、灵活经营理念,为广大小微企业、“三农”定制区别于银行、民间借贷的专属信贷产品。
二是必须引导主体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现代企业决策机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把风险防控责任落实到有专业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减少和杜绝股东直接插手经营。
三是必须建立小额贷款行业的监管方式、方法,把监管与服务、扶持结合起来,帮助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合规经营底线。
四是必须严把机构准入关、变更审批关,选择真正有实力、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意愿的股东参与小贷行业,选择懂经营、会管理的行家进入经营团队。
五是必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素质,组织经常性业务培训和监管工作交流培训,提升风险防控和监管水平。
六是必须加强基层监管人员配置,以适应行业快速发展需要,防止由于个别地区因监管粗放、盲区而引发风险,影响全行业发展。
附件3
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力量创新小贷公司监管方式——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经验
江门市自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促进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14年12月底,江门市共成立了15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22.7亿元,向银行融资余额5.55亿元,贷款余额26.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55%。2012年以来,江门市积极探索利用第三方中介力量,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专业性:一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每半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规经营专项审计;二是引入第三方评级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信用评级。
一、主要做法
(一)财政助力,建立补贴机制。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范其经营,促进健康发展,江门市2012年开始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聘请江门市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每半年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次独立监管审计。制订了《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实施方案》,引入了中诚信、东方金诚、联合信用等3家全国性第三方评级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为鼓励小贷公司参与评级,市财政对每家参评的小贷公司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
(二)分类监管,实行差别化政策。将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结果和合规经营专项审计情况,作为行业监管、政策扶持、申请市区内经营和向银行金融机构推荐申请融资的重要依据。对合法依规经营和信用评级高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度降低现场检查的频率,简化检查程序;对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以上的公司,评级公司给予评级费用减半的优惠。
(三)借力“第三方”,实现严监管中健康发展。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合规经营专项审计和信用评级,形成江门市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引导和整改。针对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大额贷款较多、行业较集中、贷款分类不合理等问题,及时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及评级公司专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整改要求,指导其合规经营。
(四)相互促进,强化银行与小贷合作共赢。搭建沟通平台,江门市金融局将专项审计和评级结果向各银行金融机构进行通报,为银行与小贷公司合作提供重要依据。现江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专项审计和评级结果作为与小额贷款公司签约合作、授信额度和利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不同审计和评级结果进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
二、成效显著
通过财政助力、监管引导、政策优惠、借力第三方等措施,推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与金融机构合作良好,经营效益良好。
一是增强小额贷款公司运作透明度,提升了银行信心。中介机构由江门市金融局聘请财政专款支付费用或补助,因而不会应企业的要求而出具已修饰过的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能真实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效发挥了中介机构技术优势和监督作用,确保审计和评级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定期向银行公布审计和评级结果,畅通了银行与小贷公司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银贷合作信心。截至2014年底,银行参考专项审计和评级结果给予12家小贷公司的授信额度4.29亿元,比2012年增加1.85亿元。
二是及时解决不规范运作问题,调整经营思路。第三方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和评级过程中,结合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状况及当地行业特色,有针对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提出发展建议,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思路,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更加健康发展。
三是弥补监管人力的不足、缓解了监管压力。目前,地级市和各县级监管部门编制人员较少,日常监管工作量大,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监管审计和信用评级工作,借助其专业能力,提高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质量和效率,有效弥补了监管人力不足问题。
四是增强了小额贷款公司了规范经营的意识。开展第三方审计和信用评级前,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担心,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审计和评级结果公开后会造成负面影响,导致银行不愿与其合作。因此,对该项工作抵触心理较强。为解决上述问题,市金融局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是初试半年,发现问题自行纠正,自由选择是否向银行公开;第二步是全面实施,由金融局向银行机构公开审计报告;第三步是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与市金融局共同委托审计。
目前,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主动接受专项审计和信用评级,银行等金融机构反映良好,一些公司还聘请会计师和律师为常年顾问,及时指导企业开展经营活动,聘请第三方监管审计和信用评级工作买入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