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湖南省金融办 时间:2015-11-09 15:35

  我省自2009年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谨慎发展、严格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管住两头、放活中间”的基本思路,严格把住准入质量,积极引导规范运作、坚持守住风险底线,鼓励适度创新,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行业稳健发展。到2014年末,我省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10家,注册资本总额为169.31亿元。2014年累计发放贷款282.32亿元,贷款余额180.17亿元;实现利润 7.14亿元,上缴税收3.42亿元。
   一、坚持合理布局
  1、整体布局合理。五年来,我省小贷公司的发展按照“合理布局、谨慎发展”的原则,从市州选取综合条件较好的市县开展试点、到推动全省各县市区小贷公司全覆盖、再到取消试点指标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来控制准入质量,促进了全省各地小贷公司的科学合理布局。目前,我省小贷公司已覆盖全省14个市(州),128个县级区域(含各类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其中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等6个市州,已经实现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全覆盖。
  2、发展速度、规模与区域经济金融情况相适应。为避免“一窝蜂”上和“恶性竞争”,我省要求各市州在小贷公司的设立和发展上要做到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和监管能力相适应。同时还积极探索在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和邵阳市等贫困地区引进省内外、境外资金设立扶贫性小贷公司;鼓励合格的投资人到乡镇设立农村小贷公司;允许合规经营、实力较强的小贷公司在乡镇设立服务网点或分支机构。
  二、坚持从严审批
  1、审批制度从严。五年来,我省根据“程序规范化、条件标准化,发展规划集体决策化,审核专业化”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审批制定。2014年,我们出台了《关于完善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金发〔2014〕28号)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和变更内部工作指引》(湘政金发〔2014〕29号)两个文件,由原来的指标控制模式,改变为提高发展门槛、将发展数量交由市场调节的模式。同时,对一定比例内的股权变更、高管和场地变更审批事项下放到市州监管部门。目前,长沙市所辖县市区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他市州城区2亿元,县市区为1亿元;省级以上贫困县的小贷公司可以适当降低注册资本金门槛,但不得低于5000万元。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的,必须连续2年盈利且累计净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并有与其利润相对应的合法纳税记录,其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市州城区内的小贷公司可以在城区内跨区经营,县域小贷公司只能在县域内经营。
  2、审批过程从严。对小贷公司的筹建、开业到变更事项申报材料的审批,我们重点关注主发起人的经济实力及诚信情况、资金来源、股权结构、营业场所、高管人员的资质等方面,发现申报材料不达标的要求补充或退回重做,条件不符合的坚决不予通过。同时,借助了综合实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对主发起人财务状况和股东的关联关系进行了专业的审核把关,进一步确保了审批质量,避免了非法集资、洗钱等非法资金的进入。
  3、审批程序从严。我省小贷公司各项申报材料,须经县、市、省三级监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层层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向全社会公示,最后报省政府备案。同时,还要求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对发起人自有资金来源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报告。我们还建立了筹建及开业前的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小贷公司主发起人、高管和县级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了试点政策和工作要求。小贷公司设立审批过程还必须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录入审核情况,准予开业后对外公布。确保了整个审批流程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和时效性。
  三、坚持正面引导
  1、明确定位和性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一是将小贷公司明确定位为“面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新型基层金融服务组织”,积极引导小贷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努力服务于小微、“三农”和个体创业者等弱势群体。2014年度,我省小贷公司对“三农”、个体户、小微企业的累计贷款占比接近60%;二是支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到乡镇设立联络点和分支机构,加大对“三农”服务力度,有效缓解农村种植户养殖户融资难;三是积极引导境外和国内合格投资人到国贫和省贫县设立小贷公司,缓解其金融服务不足的困难;四是鼓励各公司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户的不同特点,开展各类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及技术创新活动,如长沙市岳麓区华信公司的“不押车贷”、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公司的“承包权抵押贷”、永州双牌县鸿宇公司的“林权贷”等等,解决了许多因无抵押担保物而被银行拒之门外的弱势群体的融资困难。
  2、注重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我省小贷公司协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行业自律、行业培训和交流、行业宣传和维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创建小贷行业信息查询平台。协会依靠监管系统数据库,建立了小贷公司网络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了对贷款客户多头贷款的审查与力度,有效地防范了小贷公司行业内部系统性风险。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有121家小贷公司进行过信息查询,笔数达9500多笔,涉及金额16.52亿元;二是推出小贷行业利率指数。每周公布一次,以指导全省小贷公司对贷款合理定价;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行业素质。五年来,协会共组织开展了10次高管人员、信贷及财务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达2200人。
  四、坚持严格监管
  1、监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市、县常规监管和全省交叉检查相结合。各市州金融办每季度、县级政府监管部门每月至少一次现场检查,省办每年组织一次由政府监管人员、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中介机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进行跨市州交叉的现场检查;二是现场监管和远程非现场监管相结合。我省在2010年就建立并全面上线了小贷公司远程网络监管系统,确保实现对小贷公司的实时监管、数据分析和问题预警;三是开户银行协助监管。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与小贷公司及其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小贷公司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账号,由开户行监测小贷公司资金流水,并定期报送给监管部门,确保监管部门及时有效掌握小贷公司资金的真实去向。
  2、监管方式逐步科学化精细化。试点伊始,我省就把严监管、防风险放在首位,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监管、分工合作的监管体系,明确县市区政府为风险处置第一责任单位,制定了监管办法和风险处置预案,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为一线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为节约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2014年12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湘政金发〔2014〕57号),对小贷公司进行分类评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评级高的小贷公司给于创新性业务开展或优惠政策扶持,对于评级较差的小贷公司则加强监管,对其违规和违法行为分类处置,直至退出行业,做到扶优惩劣,推动小贷公司合规经营和良性发展。到目前为止,我省小贷公司法人机构尚未发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催债和洗钱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虽不良率有所上升,但风险基本可控。
  五、适度政策扶持
  1、提供优质信息、技术支持。在省财政的支持下,我办新开发了功能更加强大的小贷远程网络监管与服务系统,系统除具有较为完备的监管功能外,还具备小贷公司业务管理功能(包括手机APP),使小贷公司实现了业务开展、财务管理、内部办公和数据上报等业务全流程在同一个平台上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运行费用。同时,我办正在建设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征信服务平台,届时,小贷款公司直接对接分享其征信信息,同时还可以按照规定在平台上公布失信记录,为小贷公司控制客户信用风险提供了一定保障。
  2、实施正向激励。通过出台小贷公司分类评级监管办法,对小贷公司实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对评级为A类的公司,将优先给予创新性融资方式试点资格、优先享受业务经营放宽等扶持政策等,引导小贷公司依法依规经营,为小微企业、“三农”和个体创业者提供快捷优质的融资服务。
  3、拓宽融资渠道。五年来,我们一直积极推动小贷公司向银行、重庆金交所、天交所和财富证券等金融机构融资。去年以来,还积极推动支持小贷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现已有多家公司正在进行规范改制前期工作,并邀请券商进行辅导。浏阳通源小贷已于2014年9月底向“新三板”的递交了申请材料,现正根据审核部门的意见作进一步完善。
  4、出台扶持政策。2013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进一步优化小贷公司发展环境,要求“各级工商、财税、房产、国土资源、公安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参照对银行业即溶机构的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机那里风险补偿机制的扶持政策”。目前,我省常德、邵阳、怀化等市州和浏阳等县市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税费优惠和奖励等政策文件。如常德市于2012年3月率先出台了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根据常政办发〔201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快金融业发展有关奖励政策的通知》精神,小贷公司税收比照农村金融机构执行,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之内全额奖励给企业,并对其按年末投放注册地区域内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予以信贷投放奖励,同时小贷公司参照金融企业呆账准备计提管理办法,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针对有关营业税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相关奖励政策落实、贷款损失准备税前计提等问题我们还专门进行协调,明确具体执行标准,确保小贷公司享受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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