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三个坚持”力促行业规范发展

来源:宁波市金融办 时间:2015-11-20 10:01

  截至4月末,我市共有小贷公司43家,注册资本合计80.42亿元,累计放贷7.9万笔、共1664亿元,累计服务“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6万户。我市小贷公司在为民间资本提供正规的投资渠道、为小微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支持、平抑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小贷公司的良好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有效监管,我市在小贷公司监管方面做到了“三个坚持”,有力促进了小贷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坚持制度建设引导监管工作,确保有章可循
  我市累计出台小贷公司专项政策20余项,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以指导日常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一方面,根据国家部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实际,出台完善试点办法、扶持政策、监管办法、重大事项审批报备等制度规范;另一方面,将监管实践的成果和经验进行转化,创新性地出台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专职监管员工作指引》、《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专职监管员考核办法(试行)》、《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试行)》、《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实施细则》等文件,不断给现有政策“打补丁”。
  二、坚持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打造专职队伍
  一是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我市要求各县(市)区金融办按每2家小贷公司配备1名专职监管员,除履行一般监管工作外,专管员还须列席参加监管对象召开的重要会议。目前,全市共有26名专职监管员,均由县(市)区金融办或当地小贷公司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队伍相对稳定精干。二是加强对专管员履职行为考核。去年开始我市量化履职情况、监管绩效、服务调研等三大块共13项内容对专管员实施了考核,考核不称职的专管员需作岗位调整,同时将该考核情况纳入市金融办对县(市)区金融办的考核体系,并作为县(市)区新设小贷公司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我市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专题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专管员季度分析交流会,总结交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的经验心得,相互促进提高。
  三、坚持不断丰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率
  监管体系上,建立了县(市)区属地监管与市级部门联动监管纵横交叉的监管网络体系;监管思路上,初步建立了“优质公司适度监管,一般公司针对性监管,较差公司严格监管”的分类与差异化监管思路;监管措施上,健全了现场日常巡查、非现场监管、年度评价、专项审计、专项检查、信用评级等多举措并存的监管措施;监管创新上,全面上线“云计算”业务管理系统,尝试构建非现场监管系统,远程监督跟踪小贷公司的重要业务指标,发布宁波小贷公司利率指数。同时通过监管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抽取各公司的重要参数、各指标的全市平均数等,在年度评价、专项检查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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