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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十三五”银行业改革发展方向

来源:《中国金融》2016年第1期       时间:2016-01-12 16:48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阐明了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擎画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基本理念、重大举措,为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吹响了号角。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作为重点,对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开局之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我国银行业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我国银行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谋好篇、布好局。

  “十二五”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银监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成功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推动了银行业改革发展。截至2015年9月末,银行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达到192.7万亿元、178.2万亿元和14.5万亿元,整体规模稳中有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达到1.2%和16.1%,商业银行成本收入比下降到27.8%,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190.8%,资本充足率达到13.2%,风险抵御能力有所上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1.9%,比2010年末下降0.5个百分点,总体风险水平有所下降。

  五年来,银监会不断强化为民监管理念,推动银行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两手抓、双促进,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攻坚。

  推动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始终督促银行业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为基本出发点,不断创新理念、方法和业务产品,实现了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升,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贷款增长较快。截至2015年9月末,基础设施行业贷款余额19.0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51.1%;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1.8万亿元,比2011年末增长276.6%。二是民生消费领域支持力度日益加大。服务业企业各项贷款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43.4万亿元和18.2万亿元,分别比2010年末增长88.5%和128.7%。三是普惠金融满足度进一步提高。我国银行业共有法人机构4091家,境内网点21.6万个,基本实现了城乡金融服务全覆盖;同时,普惠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大,目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5万亿元,比2011年末增长83%;涉农贷款余额25.6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7.5%。四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发展绿色信贷取得进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信贷,支持节能环保工程建设,目前绿色信贷余额近7万亿元。五是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取得成效。通过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清理收费项目、缩短融资链条、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等举措,进一步降低了社会融资成本。2015年9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7%,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为4.3%,比2010年12月分别下降0.5个、0.3个和1.2个百分点。

  督促银行业风险管控有了新提升。紧紧扭住体制机制改革这个核心,督促银行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已初见成效。一是公司治理不断健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则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激励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日渐完善。二是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初步建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科学制定和实施风险偏好、管控策略和处置机制,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三是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防范平台贷款违约风险,严防房地产贷款、产能过剩贷款、同业和理财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风险,防止外部风险传染,目前风险总体可控。四是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正式实施。自2014年4月起,6家银行正式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提高了银行量化风险管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了银行发展方式转变。

  支持银行业深化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高度重视发挥改革开放的源动力作用,推动银行业自身良性发展,多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银行业机构改革有序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邮储银行机构改革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县市统一法人改造基本完成。二是民间资本稳步进入银行业。截至2015年9月末,已开业5家民营银行、6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民间资本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信托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也占有较大比重。三是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效应显现。截至2015年9月末,13家商业银行获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9家获准入股保险公司,30家获准设立或入股金融租赁公司,5家获准入股信托公司,10家获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4家入股汽车金融公司,实现了一定的协同效应。四是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5年9月末,中资银行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200多家分支机构,有52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40家外资法人机构、109家分行和174家代表处,服务“走出去”战略的能力明显提升。

  持续提升监管能力迈上新台阶。坚持把提高监管有效性作为重中之重,始终秉持依法监管、为民监管、科学监管理念,推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监管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初步形成了涵盖各类机构、业务及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拨备等方面的审慎监管法规体系。二是监管工具更加丰富。基本打造了包括不良资产率、流动性比率、拨备覆盖率等在内的监管“工具箱”。三是监管架构更加科学。按照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相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思路,重构了监管组织体系,强化监管主业,清减和下放行政权力。四是监管重点更加突出。持续加强系统性风险分析与监测;大力推进宏观审慎监管工作;积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不断规范影子银行发展。五是监管协调更加有效。在统一监管标准、防止监管套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以及增强货币、财政、产业和监管政策的协调性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在支持地方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也得到了广泛认可。六是监管合作更加深入。目前银监会已与63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深度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积极参与高层级双边、多边会议;首次成功承办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ICB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有关评估中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给予了充分肯定。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抓好“五个结合”对持续改进和加强银行业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坚持防风险和稳增长相结合,根据形势变化动态把握二者之间的协调平衡。二是坚持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坚持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结合,确保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为改革和发展持续注入生机与活力。四是坚持内部控制、外部监管和行业治理相结合,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基础上,强调机构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治理的自律作用,推动三者协同配合。五是坚持国际标准和我国实际相结合,将国际最佳实践灵活运用于我国实践,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当前银行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需要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来清晰判断和准确把握形势,以更大的智慧和信心来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以更加坚韧执着的耐心和勇气来破解难题、化解矛盾。重点要认清和把准以下机遇和挑战。

  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当前,我国经济正步入增速调整、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经济增速虽然调整,但实际增量依然可观,增长趋势将更加平稳,增长动力将更加多元,发展前景更加稳定,市场活力将进一步释放。这对银行业而言,一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必将为银行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等,也将为银行业盘活存量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可能加速风险暴露,增加风险管控难度。

  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国金融市场要素和参与主体的改革,将对银行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商业银行扩大自主经营权和加快金融创新,但也会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带来挑战;汇率市场化改革可能增加商业银行外汇业务产品运营空间,但也会对商业银行的人民币外汇金融工具创新和自主定价能力带来挑战;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助于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经营活力,但其强烈的逐利动机也可能带来过度冒险倾向。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目前,我国银行业已实现了包括客户信息、账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管理信息等在内的大数据积累,建立了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在内的信息化服务体系,银行业利用互联网已经迈出坚实步伐。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将进一步推动银行业科学决策、精细服务和成本节约。同时,以互联网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已对银行业的支付业务带来挑战;以小贷、P2P和众筹为代表的网络融资模式,已对银行业的融资业务形成挑战;以代理基金、余额理财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已对银行业的存款构成分流压力。此外,部分机构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违规开展业务甚至大肆非法集资,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秩序带来冲击。

  经济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经济金融全球化为我国银行业自身拓展海外业务、实现全球范围内资产配置、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了良好时机。同时,人民币跨境结算及使用,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并购,与我国有金融、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旺盛的金融服务需求,也为我国银行业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但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的快速增长,将考验银行业的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部分地区动荡不安,将考验银行业的跨境风险管控能力;国际监管规则的改革,将考验银行资本、流动性、杠杆率等方面的适应能力。

  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业依然处于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趋势没有变,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应对挑战弹性增强等关键特质没有变,改革创新动力充足、活力强劲的前进态势没有变。同时,我国银行业多年改革发展,还为应对风险挑战积累了丰厚的物质基础。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坚定的决心,推动我国银行业爬坡过坎,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各项改革事业进入“攻坚期”。银行业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方向,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持续推动银行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业机构体系,着力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坚持创新理念,提高服务质效。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银行业要依靠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探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道路。一是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银行业要健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机制,探索投贷联动等契合创新创业企业生命周期特点、符合我国实际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继续推动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推动加快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助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二是加快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融合。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加强大数据的采集、开发和应用,在风险防控、精准营销、集约管理等方面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坚持协调理念,支持平衡发展。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业要在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均衡发展上下功夫,开拓支持实体经济的新空间。一是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跟踪和积极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对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实施,以及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助推实体经济持续拓展发展新空间。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盘活信贷存量、优化增量投向、科学利率定价等方式,主动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坚持绿色理念,改善生态环境。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银行业要把绿色理念贯彻到战略、决策和行动中,树立支持实体经济的新标准。一是完善绿色信贷工作机制。引导银行业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并贯彻到金融服务和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形成有利于发展绿色信贷的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形成绿色信贷工作合力。二是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严控产能过剩领域贷款,严防环境和社会风险,积极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业务创新,大力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

  坚持开放理念,实现合作共赢。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银行业要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实现对内与对外开放双轮驱动、相互促进,增强服务“走出去”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自身服务“走出去”能力。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具有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走出去”企业需求优化机构布局,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开展海外并购、拓展国际业务,提高国际化质量和深度,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经营。二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以金融服务便利化、系统化为重点,支持讲信誉、有实力、守法律的企业“走出去”,力挺中国装备迈向国际市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为“走出去”项目提供优惠贷款和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坚持共享理念,增进人民福祉。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银行业将立足改善民生,大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普惠性,找准支持实体经济的落脚点。一是有效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针对性地创新支持政策,提升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通过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清理收费项目、缩短融资链条、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等举措,降低融资成本,着力解决“融资贵”问题。二是结合金融扶贫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精准”原则,全面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突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特殊群体的特惠政策安排,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得到更加实惠的金融服务。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优化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公示和反馈机制,扩展消费者维权渠道、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

  坚持风险为本,提升竞争能力。坚持风险为本理念,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新常态的各项要求,加快转型发展,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力度,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一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政策,避免单纯追求利润、盲目追求规模的短期行为;优化组织机构,持续深化事业部制改革,积极推进专营部门制改革,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二是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继续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推进新设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扩大村镇银行民资股比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银行业机构重组改造。三是进一步优化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根据目标市场、地域和客户,谋求符合自身资源条件、功能优势和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围绕市场定位和比较优势,推进特色经营,形成特色品牌,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金融服务。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与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框架;实施稳健的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形成与其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风险文化;有效运用各类风险管理工具,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完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业所面临的各类传统风险和新型风险。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永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银行业系统要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党对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同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意识,重点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明责、落责和问责三管齐下;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党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选用从严、管理监督从严、纪律约束从严、制度执行从严和落实责任从严,为银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重要的组织支撑。

  国际经验反复证明,金融越是发展,就越需要强化监管。为引领我国银行业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行稳致远,必须全方位加强监管。一是全面推进银行业法治建设。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法治思维,完善银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监管执法组织架构改革,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促进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合理划分监管职责和权力,进一步向基层下放审批权限,提高监管透明度,确保依法监管效率不断提高。三是完善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有机结合的监管框架。推动落实资本和流动性等新监管标准;健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逆周期资本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预警、评估和应对能力。四是持续改进监管技术和方法。继续推进监管架构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现场检查;继续完善和运用监管工具箱;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缓解监管资源紧与监管任务重的矛盾。五是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和破产法律体系,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六是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不断提高为民监管、为国把关的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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