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2017年第二次小额贷款公司及资本管理公司监管培训会上了解到,盼望已久的小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现已落地,小贷公司扶持“三农”迎来政策利好。
据省国税局所得税处、货劳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调整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税收政策,目的是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等。
政策解读
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三方面——
①在执行时间段内,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②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③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上述政策对农户小额信贷做了界定——
具体指的是农户单笔且其贷款余额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
同时,2017年1月1日至该通知印发之日前(也即2017年6月9日)已经征收的应该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者进行退还。
数读
据了解,截至6月末,全省已开业小贷公司397家,县域覆盖率96%;贷款余额226.9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75.59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27.34亿元,支农支小占比89%。
今年1月至6月,已累计发放贷款26.05亿元。
邀请专家开展培训
省金融办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提振行业发展信心、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政策宣传、强化监管政策执行,推动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全面提升我省小贷公司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能力,特举办了此次培训,并特别邀请省国税局专家对政策层面和操作层面进行宣讲和辅导,让全省小贷公司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和充分享受国家对小贷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让小贷公司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
此外,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云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郭树华分析了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与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内同容,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副主任刘轶飚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战略》为题,解读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省小贷公司和资本管理公司负责人近300人参加培训。
云南日报记者: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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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减税措施
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其中一项减税措施的具体规定内容为:“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19年底,包括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综合云南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 责编:张文峰